“何法官,太感谢你了,为我这个案子费心费力……”近日,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张某某来到巫山法院,当面将印有“为民作主悬明镜,主持公道守天平”的鲜红锦旗送到承办法官何毅手中,为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和司法为民的情怀点赞。 2023年3月,原、被告在巫山县城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期间,为了巩固恋爱关系,原告张某某为被告购买首饰衣服、微信转账花费共计69000余元。后因种种原因,二人关系破裂,已无结婚可能。双方就彩礼及财物返还的问题进行沟通,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张某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女方返还相应彩礼及财物。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时间、本地风俗、经济水平、彩礼使用情况及解除婚约的原因、过错等因素,在扣除女方转账金额之后,判决女方返还原告61000余元。为了实质性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向原、被告详细讲解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彩礼的认定范围、返还原则等法律规定,从法律层面上引导当事人正确认识彩礼返还的界限和内容。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劝解,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判息诉。 彩礼是一种传统的婚姻习俗,是男女双方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一种给付,本应是蕴含着美好祝愿的“礼”,近年来却逐渐成为引发矛盾纠纷的导火索。婚姻不是儿戏,更不是一种获取财产的途径,男女之间打着婚姻旗号而索要和支付彩礼的行为更不可取。在此,法官提醒当下适婚男女青年,要树立正确的婚嫁观念,相互之间多一点真心付出,少一点利益交换,多了解婚姻法律法规,理性捍卫各自合法权益。 凡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的作品,版权均属重庆日报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除来源署名为重庆日报稿件外,其他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同茂大道416号 邮编:401120 广告招商 传真 举报电话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