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记者在成都大运会城市宣传系列新闻发布会“社会交通管理措施”专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3年7月22日0时至8月10日24时,运载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车辆禁止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不含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道路行驶。 因保障生产生活等特殊情况确需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指定时间和路线运输。途经本市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可经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绕行。 本网(平台)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