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于2020年4月1日起施行。办法中明确了7类约束性行为,其中包括地铁内不得进食、不得手机外放等。(3月30日 新华网) 地铁“禁食令”一向呼声很高。在交通运输部印发全国性地铁新规之前,北京、上海等地方已有了相关的规定。如今新规全国适用,无论从乘客体验、地铁运营上看,还是从地方管理上说,都是众望所归之举。 从乘客体验上看,在拥挤的车厢内吃东西,不仅不卫生,更会被当作是对公共空间秩序的挑战,尤其是气味较大的食物,还会给他人带来困扰。而大声外放音乐,一定程度上说也是对其他乘客的骚扰。此前,有乘客劝阻随地吐痰、肆意进食等的不文明行为,不但无用,劝人者甚至反被殴打,该类事件层出不穷。现在,有了新规的约束,那些不文明的乘客定有所忌惮。 从地铁运营上看,在车厢内吃东西,食物残渣不仅影响车内卫生,还可能会吸引蟑螂、老鼠,从而产生损坏列车设备的风险,影响行车安全。另外,我国大多数地铁实行的是公司化运营模式,地铁运营公司没有执法权,没有资格和权力对违规饮食的乘客进行处罚,况且地铁上饮食也算不得违法乱纪行为,公安部门难以出面插手。而新规属于行政法中的部门规章,是强制性措施,任何人都必须遵守。 从地方管理上看,北京于2019年出台《关于对轨道交通不文明乘车行为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规定,大声外放视频或音乐、在列车车厢内一人占用多个座位等不文明乘车行为将被纳入个人信用不良记录。尽管如此,地铁“禁食”条款在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中曾经历条款删除、恢复、再删除。上海、南京也都曾取消“禁食令”。此前,重庆虽然没有明文禁止在轨道交通车厢内饮食,但是在重庆轨道交通的部分列车上,其实已经出现了“禁食”标志。如今,地铁新规再次规定地铁内不得禁食,并全国适用,既解决了人们对部分地方条款的争议,证明了地铁“禁食令”的必要性,又杜绝了外地人不懂法、不知规定的情况,可谓一举多得。 道德谴责难以达到的地方,需法律“亮剑”。新规既出,下一步,有关部门应加大新规的宣传力度,逐渐使新规的各项内容内化为人们的自觉行为,倒逼国民素质的提高,久而久之,地铁内的不文明行为定会不断减少,乃至消失。搭乘地铁的体验感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将得到更好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