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单位于2025年9月22日10时到祖庙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单位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我队将通过新闻媒体或者门户网站公开你单位名称、涉嫌欠薪情况及法定代表人基本信息。 附件: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佛禅祖劳监欠告字[2025]第2507号).pdf 主办: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联系方式(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