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排,自治区开发区以案促改工作第三督导组于2022年1月4日—20日进驻兴安盟,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兴安盟开发区在土地管理、资金管理、项目建设、选人用人、管理体制、营商环境六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督导核查。 督导期间,自治区督导组设立接访地点,设置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开通投诉举报电话,欢迎群众和企业进行监督,积极提供问题线索。自治区督导组将认真受理,并依法严格保密,切实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
根据安排,自治区开发区以案促改工作第三督导组于2022年1月4日—20日进驻兴安盟,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兴安盟开发区在土地管理、资金管理、项目建设、选人用人、管理体制、营商环境六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督导核查。 督导期间,自治区督导组设立接访地点,设置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开通投诉举报电话,欢迎群众和企业进行监督,积极提供问题线索。自治区督导组将认真受理,并依法严格保密,切实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