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2023年4月24日消息:宝山区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现场受理窗口由宝山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宝杨路1369号)1楼9号、10号窗口调整为1楼32号、33号窗口。 根据宝山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统一安排,即日起,宝山区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现场受理窗口由宝山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宝杨路1369号)1楼9号、10号窗口调整为1楼32号、33号窗口,请申请人前往新窗口办理材料提交、业务咨询等服务。望相互转告!谢谢您的配合!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宝山公租房】可获宝山公租房最新房源、网上选房入口、申请指南(流程+条件+材料)等。 夫妻一方符合本市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其在本市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需结婚满3年)以及不符合单独申请条件的子女,具备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居住证连续满3年条件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本市城镇居民家庭申请廉租房需要满足: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申请时在户口所在地连续满1年的条件。 上海申请廉租房补贴需要申请人按有关规定自行租赁住房并完成网签备案。申请补贴的其他条件可详见下文。 配租资格有效期内,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申请人应当在合同终止后的 10 天内,书面告知街道(乡镇)和区住房保障实施机构,终止阶段将停止发放租金补贴。 非上海户籍人员不可以申请本市廉租房,廉租房的主要受益对象为上海城镇户籍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上海廉租家庭每三年进行一次资格复核,廉租家庭在补贴协议或者租赁合同期满后,愿意继续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应当在补贴协议或者租赁合同期满前第四个月内,提出复核申报。 上海廉租房申请承诺办结时限:56(工作日),审核期限一般为48个工作日,公示期限为8个自然日。 上海廉租房的保障范围为本市城镇户籍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关于廉租房租金补贴常见问答可详见下文。 上海廉租房租金补贴办理材料: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住房租赁合同、出租人身份证、出租人收取租金的银行账号。 上海廉租房租金补贴办理可通过线下或线上申请,线下至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申请办理;线上通过一网通办官网办理。 【导语】:上海市宝山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2023年4月24日消息:宝山区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现场受理窗口由宝山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宝杨路1369号)1楼9号、10号窗口调整为1楼32号、33号窗口。 根据宝山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统一安排,即日起,宝山区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现场受理窗口由宝山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宝杨路1369号)1楼9号、10号窗口调整为1楼32号、33号窗口,请申请人前往新窗口办理材料提交、业务咨询等服务。望相互转告!谢谢您的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