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的医保个账是当月发放上月,即2月底发放1月份的医保个账。根据《关于延长2023年1月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缴款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部分企业1月份的社会保险费在1月份未缴纳的,该企业的参保人1月份的医保个账暂不发放,待缴纳的次月底才发放。 问:企业1月份的社会保险费在1月份缴纳了,参保人的医保个账准时到账,但为什么从之前的84.39元变成了几百元的? 答:根据《关于执行广东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筹资政策的通知》(佛医保【2023】4号)的规定,从2023年1月开始,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即2023年缴费基数申报范围为4340元-21699元。其中个人缴费费率2%,所缴金额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医保个账入账金额在86.80元-433.98元之间。 举个例子,若参保人申报的缴费基数是15000元,那2月底收到1月份的医保个账是15000×2%=300元。 具体本人医疗保险每月缴费金额,市民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个人参保信息”—“个人缴费”查询。 以统账结合(即用人单位和个人均有缴费)参保的参保人,才有医保个账发放,单建统筹(即只有用人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参保的参保人是没有医保个账发放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