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上午10时许,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六大队民警在银川东执勤点执勤时,一辆白色小型轿车从收费站驶出,民警对该车进行检查时,发现副驾驶乘坐的女子竟怀抱着一个幼儿。民警立即将该车辆引导至路边,经了解,车上人员为一家三口,当民警询问为何将孩子抱着乘坐在副驾驶时,女子解释说由于孩子坐在后排比较闹,坐在前排视线开阔可以看到路上的风景。民警当场指出了该行为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对这对夫妻进行了安全教育,同时责令该女子带着孩子移至后排乘坐。 高速交警提示:机动车前排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学龄儿童坐在车辆后排时应使用专用的安全座椅,这样才能有效保护孩子的行车安全。(高速交警六大队葛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