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震慑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保障交通秩序平稳、安全,9月23日至24日,德州交警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了集中行动、异地用警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统一行动。 同时,邀请媒体记者全程随警作战,进一步拓宽整治行动的宣传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对查处的酒驾案典型案例,将通过电视、德州交警微信等媒介进行曝光,向社会传递打击涉酒驾驶违法犯罪活动的坚强决心和强烈信号。 9月23日21时许,直属二大队在三八东路开展集中行动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沿三八东路由西向东行驶,民警对驾驶员进行检查,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刘某某身上有明显酒味,经呼气试酒精检测,结果为21mg/100ml,酒驾。 案例一:9月23日,在三八路,一辆电动三轮摩托车靠边逃避检查,直属四大队民警随即上前对车辆进行控制。驾驶员李某经呼气试酒精检测,结果为86mg/100ml,涉嫌醉驾,民警随即将驾驶员李某带往医院进行抽血检测。 案例二:9月23日,在崇德三大道与东风路路口,一辆正三轮载货摩托车驾驶员浑身酒气,直属四大队民警随即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91mg/100ml,涉嫌醉驾。 案例三:9月24日凌晨,在三八东路,一辆比亚迪牌小型轿车沿三八东路由西向东行驶,直属四大队一中队民警对驾驶员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张某身上有明显酒味,经呼气试酒精检测,结果为141mg/100ml,涉嫌醉驾。民警随即将驾驶员张某带往医院进行抽血检测! 案例四:在东方红路减河桥,直属四大队民警在对小型普通客车京N7K**6检查时发现,驾驶人龙某某有酒驾嫌疑,随后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查结果为82mg/100ml,涉嫌醉驾。 案例五:在东方红路减河桥,直属四大队民警在对小型轿车鲁NE2**Q检查时发现驾驶人董某某有酒驾嫌疑,随后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查结果为137mg/100ml,涉嫌醉驾。 晚8时15分,在齐河县第三实验中学南门路口,齐河交警查获酒后驾车男子王某,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其酒精含量为58mg/100ml,酒驾。驾驶人被处以罚款1000元、驾证暂扣6个月处罚。 交通违法引发交通事故,德州交警采取多种形式加强驾乘人员现场教育,提醒驾乘人员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摒弃交通陋习,提高自身交通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