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与内江华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四川威玻股份有限公司、刘钢公证债权文书案 被执行人:内江华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7K,住所:四川省威远县严陵镇建安东路37号。法定代表人:柯勇。 被执行人:四川威玻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XC,住所:四川省威远县严陵镇建业大道531号。法定代表人:郑红平。 凡是向本院举报被执行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使申请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执行到位的,按照执行回款的金额分段支付悬赏金。具体支付方式为: 回款金额不足人民币100万元的部分,按照回款金额的18%支付;回款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回款金额的15%支付;回款金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回款金额的12%支付;回款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部分,按照回款金额的9%支付;回款金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回款金额的5%支付。悬赏金由本院直接从执行款项中划拨。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瑞欣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王瑛琰、赵宁公证债权文书案 被执行人: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9A,住所:鄂州市鄂城区武昌大道298号。法定代表人:赵宁。 被执行人:成都瑞欣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5MA61X1NR9U,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78号12层。法定代表人:刘应芬。 被执行人: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XN,住所: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姐告月亮岛。法定代表人:赵宁。 凡是向本院举报被执行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执行回款金额的10%支付悬赏金。悬赏金由本院直接从执行款项中划拨。 被执行人:成都国泰融和贸易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69888701-X,住所: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218号1-1栋10楼15号。法定代表人:胡建国。 凡是向本院举报被执行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执行回款金额的6%支付悬赏金。悬赏金由本院直接从执行款项中划拨。 |